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站建设越来越接近于一门艺术而不仅仅是一项技术。网页的艺术设计,日益被网站建设者所注重。在目前国内对此领域研究甚少的情况下,作者将网页艺术设计与其他艺术设计形式进行比较,尝试从网页艺术设计的内容、原则和特点等三个方面,对这个新的艺术设计领域进行初步的归纳总结和理论探讨。作者认为网页艺术设计是艺术与技术的高度统一,指出网页艺术设计包含视听元素与版式设计两项内容;以主题鲜明、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强调整体为设计原则;具有交互性与持续性、多维性、综合性、版式的不可控性、艺术与技术结合的紧密性等五个特点。在明确了网页艺术设计与网站主题的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美”和“功能”都是为了更好地表达网站主题这一观点。
网页艺术设计是伴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络的产生而形成的视听设计新课题,是网页设计者以所处时代所能获取的技术和艺术经验为基础,依照设计目的和要求自觉地对网页的构成元素进行艺术规划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必然要成为设计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表面上看,它不过是关于网页版式编排的技巧与方法,而实际上,它不仅是一种技能,更是艺术与技术的高度统一。
网页作为传播信息的一种载体,同其他出版物如报纸、杂志等在设计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也要遵循一些设计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表现形式、运行方式和社会功能的不同,网页设计又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网页的艺术设计,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它要求设计者必须掌握以下三个主要原则:
1.主题鲜明
视觉设计表达的是一定的意图和要求,有明确的主题,并按照视觉心理规律和形式将主题主动地传达给观赏者。诉求的目的,是使主题在适当的环境里被人们即时地理解和接受,以满足人们的实用和需求,这就要求视觉设计不但要单纯、简练、清晰和精确,而且在强调艺术性的同时,更应该注重通过独特的风格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来鲜明地突出设计主题。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理论,大多数人在短期记忆中只能同时把握4到7条分立的信息,而对多于7条的分立信息或者不分立的信息容易产生记忆上的模糊或遗忘,概括起来就是:较小而分立的信息要比较长而不分立的信息更为有效和容易浏览。这个规律蕴含在人们寻找信息和使用信息的实践活动中,它要求视觉设计者的设计活动必须自觉地掌握和遵从。
作为视觉设计范畴一种的网页艺术设计,其最终目的是达到最佳的主题诉求效果。这种效果的取得,一方面通过对网页主题思想运用逻辑规律进行条理性处理,使之符合浏览者获取信息的心理需求和逻辑方式,让浏览者快速地理解和吸收;另一方面通过对网页构成元素运用艺术的形式美法则进行条理性处理,更好地营造符合设计目的的视觉环境,突出主题,增强浏览者对网页的注意力,增进对网页内容的理解。只有两个方面有机地统一,才能实现最佳的主题诉求效果。
优秀的网页设计必然服务于网站的主题,就是说,什么样的网站,应该有什么样的设计。例如,设计类的个人站点与商业站点性质不同,目的也不同,所以评论的标准也不同。网页艺术设计与网站主题的关系应该是这样:首先,设计是为主题服务的;其次,设计是艺术和技术结合的产物,就是说,即要“美”,又要实现“功能”;最后,“美”和“功能”都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主题。当然,有些情况下,“功能”即是“主题”,还有些情况下,“美”即是主题。例如,雅虎作为一个搜索引擎,首先要实现“搜索”的“功能”。它的主题即是它的“功能”。而一个个人网站,可以只体现作者的设计思想,或者仅仅以设计出“美”的网页为目的。它的主题只有一个,就是——美。
只注重主题思想的条理性而忽视网页构成元素空间关系的形式美组合,或者只重视网页形式上的条理而淡化主题思想的逻辑,都将削弱网页主题的最佳诉求效果,难以吸引浏览者的注意力,出现平庸的网页设计或使网页设计以失败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