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广告是好广告呢?有人说能够提升产品销售力的广告是好广告,也有人说能提升品牌形象的广告才是好广告,更有人说能够使人自发传播的广告就是好广告等等。是的,这些说法不无一定的道理,我们不能排斥这些说法,甚至我们会把它当作做好广告的原则,当作是对广告主负责,因为这些说法都是广告大师、无数广告人、无数广告受众者提炼出来的精华之说。但这样做是对广告这门艺术负责吗?
在20世纪50年代世界广告大师:R·雷斯,就提出独特销售主张(USP)理论,他的意思是说,它必须是其它品牌未能提供给消费者的最终利益,它必须能够建立一个品牌在消费者头脑中的位置,从而使消费者坚信该品牌所提供的最终利益是该品牌独有的、独特的和最佳的。60年代,大卫·奥格威提出了品牌形象(BrandImage)论,他的主要观点是说,一个产品具有它的品牌形象,消费者所购买的是产品能够提供的物质利益和心理利益,而不是产品本身。因此,广告活动应该以树立和保持品牌形象这种长期投资为基础。
从两位大师的理论中,我们总结出得出,无论广告的表现手法是以产品卖点为基础还是从品牌形象建设为根本,无论你是理性叫卖还是感性诱惑,但是广告根本出发点必须要是能够打动消费,只有这样的广告才能称之为有价值的广告。
所以我们认为,能够打动消费者的广告就是最有价值的广告!
为什么如此说呢?无论你的广告的产品卖点多么独特,无论你广告的产品卖点能给消费者带来多大的利益,无论你的广告对于品牌形象提升多么具有价值,但是如果无法打动消费者都是一种败笔,别说提升品牌形象了,基本的产生销售都有些困难。
广告人自己很清楚,大家最喜欢玩弄的把戏就是给自己的广告创意加上美丽的诠释,让广告主感觉非常有价值非常有优势,不仅目标消费者定位清晰、而且卖点突出、对于提升品牌形象更是功不可没。有些广告人更认为,只要企业有钱做广告、有钱做推广、有钱做营销,市场就会产生销售,这样造成广告的价值是金钱累积而产生的效果,根本不是真正在以打动消费者为根本出发点。
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广告的根本目的就像两位大师所说的,提升产品销售和提升品牌形象,但是只有能够打动消费者的广告,才是真正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产品销售和提升品牌形象的。才是值得我们为之致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