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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百年路程,包装工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过程的“朝阳产业”之一。伴随其经济地位的提升,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包装设计的立法及其研究工作。美国、英国、法国、瑞士、加拿大、日本等都依国际包装法规与标准制定了本国的包装法,在大学的包装专业开设“包装法规”课程,在媒体上热烈研讨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如英国包装杂志近期讨论的PVC禁用问题),促进包装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我国国民经济40个主要行业的排名中,包装产业已占据第14位。但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包装法律研究明显滞后。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包装法,对包装设计的研究仅停留在技术层面,很少涉及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据笔者检索,在包装领域,对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的文献未曾超过15篇。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曾于1984年、2000年先后两次组织编写全国包装专业的高等教材各13种,仅在《包装造型与装潢设计基础》等书中节选了《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部分条款。
市场经济即是法制经济。入世之后,我国包装产业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与国际法规与标准接轨,研究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将促使我国包装产业稳步、良性地融入国际市场。
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标准等法律问题。具体来说,这些法律问题包括:
1、包装设计与商标权。这是包装设计中涉及法律问题最丰富的内容。如国际条约及域外法律、风俗习惯,商品装潢、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的反淡化及商标禁用条款;新商标法针对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作了较大辐度的修改,如增加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等,都值得包装设计者认真思考与关注。
2、包装设计与外观设计保护。《巴黎公约》作为一项最低要求,规定各成员国都必须予工业品外观设计以保护。但各国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方式不尽相同,我国则在专利法中予外观设计以保护。但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有条件的,Trips在保护这种权利的同时亦对之进行了条件限制。包装设计必将涉及这些法律内容。
3、 包装设计与版权。包装设计若涉及到美术作品,则可能进入版权保护领域,或出现商标、专利、版权重叠保护的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
4、 包装设计与反不正当竞争。商品包装与待售的商品本体一起作为用于市场交换的产物而存在,利用包装参与市场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常用手段。但包装设计中使用虚假的文字说明;伪造或冒用优质产品的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等,都将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
5、 包装设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包装设计最本质的伦理内涵。但加大包装内部的虚无容积,减少商品数量,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包装设计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加强包装设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是法治社会的理性需求。
6、包装设计与国际标准。我国商品包装的国际标准化离ISO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阻滞了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特别是在执行质量标准ISO9000、环保标准ISO14000、安全标准ISO16000等方面更为明显。但我国已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包装技术委员会(ISO/TC122)的成员国,为我国执行国际包装标准创造了条件。
7、 包装设计与环境保护。发展绿色包装,保护环境,促进社会持续发展,是当今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而“绿色包装”首先应从包装设计入手,如包装材质的选择、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包装的适度等,都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8、包装立法问题。在市场经济社会,市场主体的一切行为必须有相应的行为准则即法律规范予以约束。经济发达国家包装立法对包装产业发展的贡献也证明了这一点。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行业性的包装法,填补我国包装法的缺位。其立法实践可借鉴国际惯例、发达国家包装立法的先进经验与技术,对我国包装行业中所有的法律问题予以综合考虑。
迄今,我国有县以上包装企业20000家,从业人员250万人。包装已经成为涉及商业、石化、农林、轻工、外贸、机电、农药、医药卫生等十几个部门的一个综合性横向型的重要产业。有人预言,21世纪的中国,将成为国际上最大的商品包装市场。但市场的培育需要健全法制,为包装立法是发达国家包装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于包装设计领域而言,研究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将使包装设计突破技术层面的局限,从法律的视角得到进一步的升华。于产业界而言,对包装法律问题的研究也将为我国包装企业遵守游戏规则、直面国际竞争的舞台,并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提供对策与供操作的理论模型。就填补我国“包装法”的缺位而言,对包装法律问题的研究亦将为我国“包装法”的出台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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