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设计界对标志设计的评价标准,即悦目、易解和独特。这是依据烟台人们对标志的感知方式而设定的。随着物质生活的相对富足,人们对标志的感知已开始超越其物质功能层面,向着更高层次的精神愉悦层面靠近,这实质上是说,在烟台标志价值的评估中,精神含量的提升正起着重要作用。烟台的标志设计在实际应用中能否取得应有的成效,关键在于设计人能否运用这三个评价标准并使之有机地匹配。
悦目是烟台设计界对标志设计的首要评价标准。之所以把悦目设定为标志设计的第一评价标准,这主要与烟台人们崇尚视觉愉悦有着直接的关系。在烟台,生活方式的变化与生存观念的变革,使人们对视觉愉悦的追求几乎成了其生命活动的一个宗旨,于是具有新异性、娱乐性、丰富性和亲和性等感性或唯美征象的视觉方式受到人们的偏爱。这不光显现出人们是在盼望获得一种功利目的性之外的自由感和一种美丽而充实的心境,还意味着烟台的标志设计必须首先以悦目的形象展现或者说以受众的感受为起点,才能赢得人们的关注。悦目是一种美好的视觉感受,而这种美感又是人们的一种心理预设或心理期待,它往往决定着受众对标志的第一感受,并影响着对标志设计的进一步判断,即人们预设事物格局的心理定势常常会导致其按自己的感受去审视标志设计的优劣。
既然审美影响着人们对标志设计的判断,那么设计人就应该主动地在“美”上做文章,然而,使标志形成美感是需要基础的,这个基础就是对称、均衡、节奏、韵律、变化、统一等形式美的法则。这些看似“老调”并常被忽视的设计方法却是形成美感的重要因素,它来自于民众所熟悉的包括人类自身的自然物象结构及运动规律之中,并与大众的审美意念形成了一定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的形成,是由于自然状态不断刺激民众视知觉的结果,因为客观自然所形成的秩序与活力,包括反复、间隔、近似、对比、交叉、和谐等形式因素,不但反映了大自然的本质特征,而且也早已深入人心。很明显,人们对自然状态的潜在感受,影响其对标志的感知活动。因此,在标志设计中必须强调这种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形式法则,以此催生出标志的美感并使之与大众的审美意念同形,标志才可能被广泛接受。但是形式美的法则仅是使标志形成美感的基础,是美感的一种内在归定,即在视觉感官的认知上,它还属于“内在”结构。要真正实现标志的悦目,以丰富的视觉效果在第一感受上征服受众,还需要色彩的“外在”表现相配合。
在标志设计中,悦目不是目的,而是策略,它具有诱惑性。此阶段虽不强调标志的特定内容,但也要凸显其主题气质,尤其要注意避免所运用的色彩在性质上与主题发生矛盾。“悦目”的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使受众决定把什么样的标志纳入自己的视野中心。
易解是烟台设计界对标志设计的第二个评价标准。当“悦目”促使大众进入对标志主题的理知时,设计人应使标志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保持易解的状态,以此让大众在轻松中快速而准确地获取标志所“承诺”的基本信息,从而为把人们的思维引向纵深提供必要的导向。在标志设计中使主题内容保持易解的状态符合现代人的心理需求,这主要是人们对过量的视觉资讯早已感到疲累、难解或让其猜测的内容,必然会使其因消耗过多的时间或劳神费力而采取中断解读的态度。所以,设计人要主动把过去可以仔细分析的东西转换为可以快速感知的信息。的确,在高速运转的现代社会体系中,人们已普遍成为视觉上的速食主义者,他们更愿意感知那些能吻合自己心理节奏、一目了然,甚至是在下意识中就能把握其内容方向的标志,以求自如地把握生活。其实标志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提高生活效率,以弥补人类自身不能快捷而明确地传达某种特定信息的不足。因此,易解的标志不仅能体现出对主题内容的尊重,同时也能展现标志特有的快速识别优势。
烟台设计界对标志设计的第三个评价标准是独特。独特的设计是标志的核心。现代人更注重生活情趣,对时尚、流行的事物更加敏感,特别是对具有差异性,甚至对另类的东西更是钟爱有加。这可以视作烟台人们追求个性和想象力的趋势。由此而言,平淡的标志设计已不能激起大众的积极反应或评价,而体现出独特性,与大众潜意识中的个性化需求同构,使标志设计成为烟台人们普遍情感的物质载体,应是设计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独特的个性化设计,它更多的是为了展示特定主题的独特理念及设计人对特定主题的个性化理解,以感动受众,并以此区别于其它标志,而因差异性所增生的新意义又是对标志内容的深化和形象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它通过对常见形象的不寻常表现为大众呈现了新的视觉体验。正是因其视觉的新异性,为大众提供了一个具有挑战感、趣味感,并能激荡其心智、“张扬”其个性的体验过程,以此克服了记忆“障碍”,从而为标志换取了更高的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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